◉ 朱亚夫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绿了神州大地,但其中也夹杂着一些不良风气,比如送礼之风就花样百出。
从《文摘报》上看到一篇文章,提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胡耀邦对待送礼者的态度,各用六字概括,十分精妙,不妨抄录如下:毛泽东是礼不收,事不办;周恩来是礼收下,钱照付;邓小平是礼照收,事不办;胡耀邦是礼不收,人审查。
“送礼”开始于何时?翻阅《辞源》,“礼”有六义,我们按图索骥,对应“送礼”之礼,当为“礼品”一义。先秦典籍《礼·表记》云:“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可见,送礼之风,早在二千多年前就有了。
窃以为,只要商品经济存在,只要商品存在,社会就有吃穿多寡之分,商品就有珍平之别。这样就必然会有送礼之风。英国大文豪莎士比亚说 : “纯朴和忠诚所呈献的礼物,总是可取的。”送礼现象,以前存在,今天存在,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还会存在。
从送礼者而论,可分几类,一是表示敬意的,如子女对父母,送保健品、商品券,或者订报卡等;二是表示慰问的,如携礼品或探访病友,或扶贫助困;三是亲友之间,互通有无,聊表心意,所谓“礼尚往来”者也。当然也有一种送礼者是别有用心的,他们是为了个人的名利或者小团体的利益,向领导或被求方请客送礼,甚至奉赠重金,实质上这是施放糖弹,投放诱饵。有一首仿《红高粱》的民谣,这样勾画这类人的用心:“花高价,买名酒,名酒送礼赶火候;喝了咱的酒,不想点头也点头;喝了咱的酒,不愿举手也举手;一四七、三六九;九九归一跟我走。好酒好酒!”
因此,我们对送礼,并不一概反对。我们并不是铁石心肠,也不是六亲不认。鲁迅就说过“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一般亲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未必不可。但是位居庙堂之上,身为领导干部、人民公仆,手握人财物大权,就应牢记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应是我们人民公仆的本色,也是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优良传统。否则就难免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理短,陷入泥潭,不可自拔。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告指出,2021年,最高检与国家监委等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9083人、行贿犯罪2689人,同比分别上升21.5%和16.6%。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面对送礼风,这句富有哲理的话,值得我们的领导干部好好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