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暨第十届徐汇区慈善工作先进选树活动开始啦!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向活动主办单位推荐或自荐。
一、选树范围
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为徐汇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其中,评出徐汇区慈善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名。
二、选树条件
1. 徐汇区慈善工作先进集体(行业不限): (1)认真学习、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依法行善,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2)持续以各种有效形式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孕育感人的慈善文化、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切实帮助受助对象解决了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困难。有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在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有创新实践的;(3)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加以解决,创新管理模式,开拓公益资源整合平台,为现代慈善事业的创新实践作出了特别有益的尝试,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社会影响力;(4)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积极把慈善理念融入集体,鼓励、带领集体成员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在行业中有较高声望,带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为推进上海慈善事业发展、实践慈善组织专业化运作作出贡献;(5)为新冠疫情防控或乡村振兴工作作出显著贡献,赢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2. 徐汇区慈善工作先进个人(行业不限): (1)认真学习、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依法行善,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2)持续以各种有效形式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承担公民社会责任,用爱心感召周边人群和社会力量共同实践慈善,并切实帮助受助对象解决了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困难。有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在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等有创新实践的;(3)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并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加以解决,取得切实成效的;(4)以创新形式聚集关注上海慈善事业的发展、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实践慈善的专业化和跨界运作;(5)在新冠疫情防控或乡村振兴工作及服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赢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选树机构
徐汇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徐汇区民政局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代表处
四、选树办法
1.各单位或个人可向主办单位推荐或自荐,所有申报材料需确保真实性。
2. 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民政局和慈善基金会区代表处组成选树委员会,审核评定出徐汇区慈善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名,并择优选出若干候选对象参加上海市“慈善之星”的选树评审。
3.选树对象信息需经区发改委信息中心统一进行征信审查。
4. 在选树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主办方有权撤销该候选对象选树资格。
五、申报途径
申报邮箱: xuhuiscf@163.com
邮寄地址: 徐汇区南丹东路223弄10号303乙
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5日
咨询热线:
021-64864897
扫描二维码,点击微信“阅读原文”下载登记表格。
(来源: 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