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家里老人过世后,其名下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办理继承权公证要注意什么?
答: 当对房产的继承存在矛盾纠纷时,要到法院进行诉讼或调解;
当对房产的继承没有矛盾纠纷时,应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由本人到公证处进行咨询,并领取相关继承权的亲属关系调查表格。
问: 为什么我父母过世了,继承我父母的房子,还要调查我的(外)祖父母呢?
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
如果死者的父母即(外)祖父母在世,则他们对房产有继承权,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做出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如果他们不在世,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问: 自己如果没见过爷爷奶奶应怎么证明?
答: 结合家庭的不同情况,公证处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 村、居委会的证明信
● 派出所的证明信
● 拍摄墓碑墓地照片
● 证人证言
问: 什么时候办理继承?
答: 建议越快越好,随着时间的推移,继承权人可能会发生变化,办理的难度也会增大。(北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