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曹香玉
本报讯 近日,某汽车企业因下属门店违法收集消费者信息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然而,该问题并非偶然,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此前在工作中就发现,除了该汽车企业外,还有多家企业同样存在违法收集人脸信息的情况。
去年3月,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部分经营主体存在违法获取消费者人脸识别信息的行为。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随即对区域内是否有单位有类似经营情况展开排摸。
通过排查,检察官发现,2019年-2021
年,有8家经营主体与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签订人脸识别技术服务合同后,违法收集人脸信息,其中就包括该汽车企业。截至去年3月,8家经营主体共计违法采集人脸识别面部数据2600余万张,涉及284个人脸识别设备、143家门店。
因为8家企业注册地涉及上海多个区域,经指定管辖,统一纳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去年8月,区检察院向有职责查处涉案经营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8家涉案经营主体。同时,对该电子科技公司制发相应监督文书,督促其进行整改。
此外,区检察院还联合行政机关共同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并制作了数份公民个人信息领域的法律法规指引告知书送达涉案企业。
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于去年11月对涉案经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并均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